站長俱樂部:站长论坛


返回   站長俱樂部:站长论坛 > 電子商務區 > 電子商務綜合討論
Blog 論壇幫助 社區 日曆事件 今日新文章 搜尋

回覆
 
主題工具 顯示模式
  #1  
舊 2008-04-10, 06:54 AM
哈啦 的頭像
哈啦 哈啦 目前離線
論壇管理員
 
註冊日期: 2005-12-25
文章: 2,892
Blog 文章: 1
預設 網購 消基會:PChome表現差

記者吳孟庭/台北報導
網路購物讓更多人變成宅男宅女,方便的特性讓大家都瘋網購,但消基會抽查15家網購業者,整體而言PC home與SINA Mall表現最差,消基會董事長程仁宏批,業者把消費者當冤大頭。

消基會隨機抽查Yahoo!購物中心、PChome線上購物、PayEasy、SINA Mall海外最大中文購物網站等15家網購網站,以公司資料載明是否齊全、聯絡業者難易度和退換貨方式進行調查。

消基會指出,只有「At-Zone購物資訊網」的在公司名稱、公司地址、負責人姓名與客服電話四項全部揭露,其餘14家皆未載明齊全,佔93%;又以PChome與SINA Mall兩家業者最誇張,四項資訊全都不齊全。

在聯絡難易度上,有20%的業者難以聯絡,「PChome」、「SINA Mall」及「SoSoft.Net軟體直購網」甚至沒公佈客服專線,根本無從聯絡起,其餘12家業者的接聽狀況屬尚可,約於5秒至3分鐘內即有人接聽。

而在電子郵件回覆的速度上,包含上述3家,還有「Yahoo!奇摩購物中心」、「e美人網」、「unimall統一購物便」、「新奇時尚精品館」和「Sweet99-女人我最大」共8家讓施測者等待3天以上仍沒有回覆,對以方便快速為號召的網購來說,是一大諷刺。

消基會更發現網購退換貨限制多,有6家業者自訂退換貨除外規定,占40%;根據消保法第19條,消費者於郵購或訪問買賣的交易中,可在7天猶豫期內無條件主張解約退款。

程仁宏說,業者若認為鮮花、食品甚至CD、手機等商品開封就不可退貨,就應考慮是否提供販售,而不是以「商品特性」等理由拒絕退換,剝奪消費者在法律上享有的權利。

還有5家業者要求消費者負擔退換貨運費,占33%。程仁宏表示,消保法第19條中規定,收受商品7天內,退回商品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價款,因此業者要求消費者額外付費,根本是把他們當冤大頭。
__________________
A.一文請勿多貼。
B.請選擇相關屬性的版面發文。
C.各類廣告有專版,請勿隨意發至不相干之版面。
----------------------------------------------
發佈您網站的新聞請到 What's New 新聞發佈網來。
回覆時引用此篇文章
回覆

書籤


發文規則
不可以發表新主題
不可以發表回覆
不可以上傳附件
不可以編輯自己的文章

啟用 BB 代碼
論壇啟用 表情符號
論壇啟用 [IMG] 代碼
論壇禁用 HTML 代碼

論壇跳轉

 

所有時間均為 +8。現在的時間是 04:24 PM


本站主機由網易虛擬主機代管
Powered by vBulletin® 版本 3.8.4
版權所有 ©2000 - 2024,Jelsoft Enterprises 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