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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用網路文章 「媒體道歉」成教材
知名部落客酪梨壽司近日發現,她二月發表的一篇文章,連續四次遭不同媒體未註明出處「引用」、抄襲,氣得發表「那些老師沒有教我的事:轉寄信新聞學的奧義」一文,痛批媒體濫用網友文章,已有新聞系教授拿來作為討論教材。
酪梨壽司部落格點閱率天天數萬,高居全台前十名,過去屢遭部落客或媒體盜用文章。上月她徵網友團購經驗,寫出「沒團購過,別說你當過上班族」一文,並po上網友提供照片,被大量轉寄,沒想到遭中視、金融家月刊、非凡新聞及台視使用。 這些電子媒體報導時,直接把酪梨壽司的文當旁白來「報導」團購現象,並拍攝轉寄信內容及網友提供圖,就是沒拍壽司部落格,更沒提她名字,僅稱「網友」;「金融家月刊」更照抄整段文章,全文六百字逾三分之一是壽司原文,卻掛著該刊召集人大名。 「尋求轉寄信來源有那麼難嗎?Google一下花不了幾秒鐘!」出身新聞系、曾任記者的酪梨壽司受訪指出,電子媒體讓她生氣的是不尊重、不專業,「像是把我的文章拿去剪貼再用」,雜誌更明顯是抄襲。在她抗議後,除了台視外,各媒體都已道歉,金融家月刊並承諾刊出整頁道歉啟事。 「網友不是集合名詞,都有姓名或代號,也該像紙本作者一樣受尊重。」酪梨壽司發表「轉寄信新聞學的奧義」一文,認為媒體在收到轉寄信時應搜尋出處,取得作者同意再轉載報導,更不該盜用部落格文章,獲逾四百名網友留言支持,點閱率破五萬人次。 「這是很好的媒介實務討論主題!」輔仁大學大眾傳播系副教授陳順孝指出,網路時代,新聞產製變得更詭異,他已將酪梨壽司此文連結放上教學論壇,在課堂討論。 【聯合報╱記者何定照/台北報導】 http://mag.udn.com/mag/digital/storypage.jsp?f_ART_ID=18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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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說一個最愛引用網路文章的人
吳淡如 我在蘋果日報的副刊,看他專欄... 妖獸!怎都似曾相似啊! 他會寫[在網路上看到一則(愛情故事之類)...],然後加一些類似個人評語這種方式 印象中他並未曾提過文章是在哪看到的 但是你今天有收稿費還弄這種東西給我們看 有點良心好嗎? 副刊那一疊裡面有一些是讀者投稿,都比吳大作家的好看多了 好說歹說也是個有名氣的作家,好像也拿過什麼文學獎之類的 真是把讀者當白癡 以為看報紙的人都不上網的嗎? 此篇文章於 2009-03-18 12:30 AM 被 badsmaru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