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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7-02-26, 05: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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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 這個 Adsense 的處理方式. Google 來信說明了:

出版者不可以鼓勵使用者點擊 Google 廣告,或是過分強調廣告組。 例如,您的網站不可以含有如「按一下廣告」、「支持我們的贊助商」、「請造訪這些推薦連結」或其它類似這種可以套用于您網站上 Google 廣告的語言。 出版者不可以使用箭頭或其他符號來引導使用者注意網站上的廣告,而且除了「贊助商連結」或「廣告」字眼之外,出版者不可以用其他字詞來標示 Google 廣告。

重點在我本來有寫著 懶人關鍵詞服務 > ..... 這樣的指示是不行的.
至於, 用 Js 碼做關鍵詞的部份, 他還是沒講行或不行 .....

語意還是有點噯昧 ....
說起來, 若是這強化表現的太好. 它可說: 我擺了其他的字眼 ..... 以這樣說我算違規 ...
規矩是人家訂的 ....

為了安全, 我看 還是拿掉的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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