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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美國法官:禁止未經許可連結網播
CNET新聞專區:Declan McCullagh 22/12/2006
原文網址 : http://taiwan.cnet.com/news/software...0113246,00.htm 德州美國聯邦法官已裁定,若著作權所有人表示抗議,就不得提供網路廣播(Webcast)的超連結,否則即屬犯法行為。 德州北區美國地方法院法官Sam Lindsay已批准初步禁制令,阻止Supercrosslive.com網站的經營者Robert Davis繼續提供導向摩托車賽車比賽的現場直播網站連結。 Lindsay上周裁定,Davis網站上提供的連結已踰越「合理使用」著作物的範圍,並命令他不得再直接連結他人的串流音訊檔。 Davis網站上連結的語音網路廣播是德州公司SFX Motor Sports的著作財產。SFX是美國「Supercross」摩托車比賽的大型製作公司之一。SFX今年2月控告Davis,指出賽車迷到SFX的官方網站會看到包括無線電信業者Amp'd Mobile等贊助廠商的名稱與企業標誌,但任何人若點上Davis網站的連結,就看不到贊助廠商的企業標誌。 Lindsay的判決似乎是第一樁與網路廣播直接連結(或「深層」連結)有關的案例,但並不是法院審理涉及著作權法與直接連結合法性的頭一遭。 早在2001年,美國聯邦上訴法院就依照數位千禧著作權法裁定,可禁止新聞組織提供可破解DVD鎖碼的軟體連結。當時上訴法院的裁決書說:「(2600 Magazine)提供連結,任人隨時隨地有機會在未經許下存取受著作權保護的DVD電影,本禁制令加以禁止,於法有據。」 另外,荷蘭法院對某名被告涉嫌侵犯山達基教會(Scientology)有著作權的聖經一案,以及澳洲法院對一樁盜版MP3檔的侵權案,都作出類似的判決。 不過,在這些訴訟中,被告提供的連結都導向實際觸犯著作權法的檔案。而SFX此案與眾不同之處,在於著作權所有人設法禁止被告非法直接連結自己的網站。(並無證據顯示SFX設法運用技術性的反制措施,例如referer logging或攔阻任何從Davis網站轉來的訪客。) 2000年Ticketmaster與Tickets.com的糾紛顯示,這種直接連結是獲准的。加州聯邦法官裁定「超連結本身並不涉及觸犯著作權法,因為並未涉及複製行為」。 Davis未請律師,自己寫辯護狀,指控SFX的行為像成吉思汗一般蠻橫。他強調自己只是在網站上納入一個「超連結」(hyperlink),而超連結啟動訪客電腦的媒體播放程式,並未拷貝音訊檔,更沒有再轉貼音訊檔。 但這番說詞未說服法官。Lindsay裁決:「2006年12月中旬新一季賽事登場時,如果未禁止Davis張貼通往現場轉播的連結,SFX可能立即遭到無可挽救的傷害。」意指SFX可能因為獨家網路廣播的地位遭Davis侵犯,而喪失銷售廠商贊助權或廣告的資格。(唐慧文/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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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豈不是GOOGLE有不能在搜尋結果中含有指向WEBCAST的聯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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