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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舊 2007-02-26, 05: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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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 這個 Adsense 的處理方式. Google 來信說明了:

出版者不可以鼓勵使用者點擊 Google 廣告,或是過分強調廣告組。 例如,您的網站不可以含有如「按一下廣告」、「支持我們的贊助商」、「請造訪這些推薦連結」或其它類似這種可以套用于您網站上 Google 廣告的語言。 出版者不可以使用箭頭或其他符號來引導使用者注意網站上的廣告,而且除了「贊助商連結」或「廣告」字眼之外,出版者不可以用其他字詞來標示 Google 廣告。

重點在我本來有寫著 懶人關鍵詞服務 > ..... 這樣的指示是不行的.
至於, 用 Js 碼做關鍵詞的部份, 他還是沒講行或不行 .....

語意還是有點噯昧 ....
說起來, 若是這強化表現的太好. 它可說: 我擺了其他的字眼 ..... 以這樣說我算違規 ...
規矩是人家訂的 ....

為了安全, 我看 還是拿掉的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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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舊 2007-03-02, 12:2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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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大家報告一個好消息 :

對於上頭所提的強化方式 ....
我原先犯了一項錯誤, 就是我加寫了 幾句話 :

我寫了 :
懶人搜尋服務 >
點選右列關鍵詞 >
然後進行搜尋 >

最要不得的是我還多了這三個箭頭 .....
因此, 我收到了警告信, 警告我不可以箭頭或其他文句 鼓勵 User 點擊廣告 ...
不過, 搜尋列畢竟不是直接的廣告, 而是搜尋了之後, 才有廣告.
我並沒鼓勵點擊. 但鼓勵搜尋也還是有犯規之實.

幸好, Google 寬容我還可有改正的機會. 限時改正. 我才一接到信, 二話不說先改再講.
不然幾百元的收益就要泡湯了.

不過, 我一再仔細品味了 警告信的內容. 主要的是不許多加字句, 不許做箭頭 ....
但沒說, 不許如此強化 .....

於是, 我再做了一個畫面, 擺在 http://msad.hi3b.com/just4test.php 請求 Google 審查. 看這樣是否違規.
剛收到回信, 說了 :

目前看來沒有問題。
近期提示:按照我們的政策,我們不允許發佈者自行點擊或鼓勵點擊 Google 廣告,這可能導致您的帳戶被停用。有關我們政策的詳細資訊,請您造訪 https://www.google.com/adsense/policies
此外,如果您有其他疑問,請訪問我們的 AdSense 支援頁面 http://www.google.com/adsense_help 。如果您在我們的網站上找不到您問題的答案,請回復此電子郵件。


我同時由兩個方式詢問, 第一個回信是說, 這樣尚可.
第二封信, 還沒回 ..... 等再收到第二個人審查也說可的話, 我會把
Http://msad.hi3b.com/ 的畫面換過來 ..


結論就是說 :

可使用這樣的強化方式. (我詢問的信中有明確的說明我有做了 js 的程式在旁邊, 可用來點入 txt input 之內)
但不可另加 鼓勵搜尋的文字或者是 箭頭
如目前的 http://msad.hi3b.com/just4test.php 的方式是許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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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舊 2007-03-02, 12:16 PM
simon simon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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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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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大家報告一個好消息 :

對於上頭所提的強化方式 ....
我原先犯了一項錯誤, 就是我加寫了 幾句話 :

我寫了 :
懶人搜尋服務 >
點選右列關鍵詞 >
然後進行搜尋 >

最要不得的是我還多了這三個箭頭 .....
因此, 我收到了警告信, 警告我不可以箭頭或其他文句 鼓勵 User 點擊廣告 ...
不過, 搜尋列畢竟不是直接的廣告, 而是搜尋了之後, 才有廣告.
我並沒鼓勵點擊. 但鼓勵搜尋也還是有犯規之實.

幸好, Google 寬容我還可有改正的機會. 限時改正. 我才一接到信, 二話不說先改再講.
不然幾百元的收益就要泡...
等你的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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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舊 2007-03-06, 03:3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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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好消息 ..... 以 http://msad.hi3b.com/ 的做法 是許可的

不過, 要注意 :

使用這樣的強化方式. 絕不可另加 鼓勵搜尋的文字, 最不該的就是加箭頭指引 ... 鐵死的
之前, 我加了三個箭頭, 被警告 : 限 72 小時改善. 否則停播廣告. 我立即修正
現已過了 10天. 另做的畫面經審查也說 : 目前看來沒有問題。

個人建議 : 要這樣設, 最好把一群 keyword 與搜尋 bar 離遠一點 ..
千萬別寫暗示或鼓勵搜尋的言詞.
Keyword 最好均云分佈, 與網站相符. 而不是專找高價詞 < 這會被指為堆砌 Key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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