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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的留言不妥 我可以刪除嗎?
CNET授權採用NYTimes文章:by Brad Stone 24/4/2007
原文網址 : http://taiwan.cnet.com/enterprise/te...0117184,00.htm 現在才開始討論網路禮儀,會不會為時已晚? 網際網路上傳統的完全自由風氣,讓部落格可能變成讓人討厭不舒服的地方。現在一些科技界的重要組織開始推動一些部落格守則,讓線上討論的內容品質可以提升。 本月初,一家以發明Web 2.0詞彙而聞名的研討會舉辦及書本出版商Tim O'Reilly,與線上共有百科全書Wikipedia的創辦人Jimmy Wales一同合作,開始建立一系列規範線上對話與辯論的指導原則。 這些提議的主要內容就是,部落格的站長可以考慮在網頁上阻擋匿名留言,同時也有權力在不需要求檢查的情況下刪除威脅性或中傷性的留言。 O'Reilly月初在公司的部落格上推出初始版的建議原則,並表示最近在幾個知名部落客發生的中傷事件「是提高人們對網路內容品質的要求層級的好機會」。Wales之後則在他公司網站上提出指導原則,目前正在徵求意見,希望能建立規範線上行為的共識。 O'Reilly與Wales談到的是建立幾組執行的指導原則,並由圖示代表的相對的許可標章。舉例來說,在一組規定裡可能允許匿名意見;在另種規定裡則不建議。而在第三組原則下,部落客們需要對任何他們寫下的小道消息與突發新聞提供另一來源以茲證明。 因此部落客們可以選取他們要的規範,在他們的網頁上貼上對應的標章,來告知讀者他們要求及容許的行為與對話方式。整個系統是自發性的,由網上的社群來自我監督。 「如果我們仔細建立一套制度,那麼就算不是每個人都同意,還是能造成相當的影響力,」Wales表示。 這個守則很快就有了一些支持者,包括著名部落客David Weinberger以及哈佛法學院Berkman網路社會中心的人們。「這個守則的目標不是要讓網頁整齊劃一,而是要更清楚地陳述已經存在的資訊規範,」他說。 但就如同大家在網路上對每個話題都針鋒相對一樣,要找到這個議題的共識基礎將會是一個艱難的挑戰。一些線上作家質疑,要說服上百萬部落格中的一小部分使用某組標準都很困難。另一些人表示這個守則有限制言論自由的嫌疑。 上個月底在某個科技部落客專用的封閉社群中造成的爭執風暴,讓Wales與O'Reilly決定採取行動。在這個被廣泛報導的線上叫囂爭執中,O'Reilly的一個朋友,美國科羅拉多州Boulder County的科技書籍作者Kathy Sierra表示,在爭論是否可以在個人網站上刪除訪客的不當留言時,遭受到言語上的死亡威脅。 恐怖的威脅文字與她被修改過的個人照片被張貼在其他的批評網站上,其中一個網站將她的頭畫在一個吊索旁,之後Sierra取消在一場交易會上的演講會面,同時要求當地警察協助找出威脅的來源。她也表示正在考慮是否從此放棄寫部落格。 在訪問中,她並不同意「網路上放狠話很常見,自己看得太嚴重」這樣的說法。「我不相信居然有那麼多人跟我說:『習慣就好,網路就是這樣』,」她說:「如果網路真是如此,那萬一真正的威脅出現時我們要怎麼分辨?」 Sierra表示她支持增進網上禮儀的新行動。而警方目前正開始對她的案子進行調查。 恐嚇行為當然不只有在網路上發生。但由於網路讓沒有帳號的人具有匿名性,線上對話很可能比其他媒介更為醜陋不堪。 在今日,這些對話往往在部落格上出現。部落格編目公司Technorati的最新數據顯示,目前網路上大約有七千萬個部落格,每天大約增加一百四十萬個。在過去十年,這些網路刊物讓作者有放大影響力,同時結交朋友與讀者的機會。 但在網路之外的世界中沒有的未過濾對話吸引人的因素,一方面也讓情況難以控制。 許多的女性部落客可以證實,女性常常會被當做目標。鹽湖城的一位部落客Heather Armstrong在線上公開撰寫她的家庭點滴,兩年前她發現訪客的對話變得尖酸諷刺,便決定在部落格上過濾不當留言。 去年十月開始,她還得處理另個事件,就是架設另外一個站台的某位匿名部落客盜用了她的文章,還把Armstrong網站上的女兒照片拷貝到自己的部落格上。 Armstrong試著不要讓該網站受到大眾注意,但也承認:「一開始真的是很難處理」。 女性不是唯一受到衝擊的唯一目標。過去四年來,西雅圖的Richard Silverstein在他的部落格上提倡以色列與巴勒斯坦的和平。 不同意他政治論點的人持續在他網站上張貼騷擾性的留言。上個月情況發生了很嚴重的情況,一個匿名的反對者以Silverstein的名義架設了一個部落格,裡面有Silverstein的色情圖片。 「我四年來在網路上飽受攻擊與騷擾,」他說:「大部分的情況我可以視而不見。但你永遠沒辦法習慣這麼嚴重的中傷行為。」 一年前就有人曾呼籲應該增進網上對話品質。部落格軟體公司Six Apart的共同創辦人在法國的部落格研討會上的演講中,提出提高線上禮儀要求的建議。在該活動中,會議舉辦人在講台上放置了一個大螢幕,顯示線上收聽成員的即時回應訊息。 在Trott提到增進線上管理時,一位反對者在螢幕上打上一堆人身攻擊的訊息。Trott回憶道,演講當時「不知如何是好」。 Trott不再從事公眾寫作,現在她為家人朋友等特定觀眾架設一個私人的部落格。「你不能要求人們都有禮貌,但你可以儘量讓自己的生活處於沒有匿名訊息的環境下,」她說。 Wales與O'Reilly提出的原始版本有部分是基於一個叫BlogHer的網站。這個網路專門提供給女性架設部落格,同時引導讀者來閱讀網頁。 「任何網路對話的從事內容、從事目的與歡迎對象含糊不清的社群,都會有難以規範對話內容的風險,」在2006年與Elisa Camahort及Jory Des Jardins一同創立BlogHer及對話守則的Lisa Stone表示。 在每組守則中還附有一個規定,就是部落格對任何出現在自己網頁上的所有內容,包括訪客留下的留言都負有責任。他們表示如果部落客們覺得留言具褻瀆或辱罵性質,也有權利將其刪除。 這起來可能顯而易見,但就算許多網際網路老手都還相信部落格是公眾領域的一部分,刪除訪客留言可能侵犯訪客的言論自由。雖然目前還難以估計對此提議的整體看法,但有些線上的評論家持拒絕的態度。 在Kathy Sierra的遭遇為人所知之後,停止發文一週以表團結的知名線上部落客Rober Scoble表示,新提出的規範「讓他覺得不舒服」。他表示:「這個規定讓身為作者的我覺得自己好像住在伊朗一樣。」 O'Reilly表示這個守則不是言論管制。「這是很多人會誤解的地方-認為不經管制的留言才是最自由的,但事實上文明的對話才是更為自由的交談,」他說。「言論自由要由禮儀來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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