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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舊 2007-03-05, 05:43 PM
哈啦 的頭像
哈啦 哈啦 目前離線
論壇管理員
 
註冊日期: 2005-12-25
文章: 2,892
Blog 文章: 1
預設 [vBulletin]註冊論壇規則的一些內容

vBulletin最新的3.6.5版已將許繁體中文的特有用法放進去了,例如從原本只有北京時改成台北時間,另外「賬」號也修正為「帳」號(但簡中仍使用「账号」),諸如此類的。另一個比較重要的就是註冊時出現的預設論壇規則。

在3.6.4之前的版本都是從原有的簡體中文版本直接套用過來,只是換成繁體中文而已:

「在这个论坛注册是完全免费的!我们希望您遵守以下的论坛规定。
请仔细阅读下列条款,您必须接受以下的任何条款才可以注册!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2. 不得在发布任何色情非法,以及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

3. 严禁链接有关政治,色情,宗教,迷信等违法信息。

4.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 互相尊重,遵守互联网络道德,严禁互相恶意攻击,漫骂。

6. 管理员及版主有权保留或删除论坛中的任意内容。

7. 本站管理员拥有一切管理权力。


結果是台灣的許多用戶也常常就「不自覺接受」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條文 ,因此可以在許多台灣使用vbulletin的論壇上看到這一個論壇規則。將來萬一論壇真打起官司來,很可能要跑到北京的人民法院去打才行。

而3.6.5版之後,顯然注意到了這一點,因此在繁體中文語言套件中,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改成了「中華民國」。

這樣看似ok了,但事實上可能還是有些問題存在。

修改後的繁中論壇規則如下:

「在這個論壇註冊是完全免費的!我們希望您遵守以下的論壇規定。
請仔細閱讀下列條款,您必須接受以下的任何條款才可以註冊!

1. 遵守中華民國的各項有關法律法規。

2. 不得在發佈任何色情非法,以及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

3. 嚴禁連結有關政治,色情,宗教,迷信等違法訊息。


4. 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導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責任。

5. 互相尊重,遵守網際網路道德,嚴禁互相惡意攻擊,漫罵。

6. 管理員及版主有權保留或刪除論壇中的任意內容。

7. 本站管理員擁有一切管理權力。


除了改個名詞之外,其他全都沿用原來的規則,結果是在第二條和第三條規則上,可說是嚴格限制了言論自由。我們都知道在中國大陸上,言論有許多禁忌,從宗教到政治議題上,有很多限制。因此在論壇規則上直接訂出這樣的條款,不足為奇。

但在今天的台灣,論壇規則上竟然先限制了某些種類的話題不能談論,那就很好笑了。也就是說,如果你要使用vBulletin中文版的話,你大概已註定不能拿它用來架設政治、宗教和成人話題的論壇了。

而且版友也不能在裡面發表任何這樣的文章,這在民主國家裡大概也是一個奇蹟。

當然啦,我想大多數的站長們根本沒有注意到這一點就直接架設論壇了,而所有的註冊者也根本沒有人仔細去看什麼論壇規則,因此只要版主不限制,在台灣的各種論壇上,大家愛發表什麼就發表什麼。

只是一個論壇的基本法規上有這樣的限制,總是怪怪的,有心的站長既然要好好經營一個論壇,不妨花點功夫去修改一下適合自己論壇的規則,比較恰當。

要修改論壇規則很簡單,如果是vbulletin3.6.5版以後的,到後台去找到「語系與詞彙」->「在辭彙中搜尋」,如果是3.6.4版以前的則是「語言與詞語」->「搜尋詞語/變數」,然後在「搜尋文字」或「搜尋文字檔」中打入「遵守中華」幾個字來搜尋,就會出現論壇規則,按「編輯」,就可以在下方的框框中修改了。如果想要一併改掉簡體的部份,也可以將改好的繁體中文轉成簡體中文,然後直接貼到上方的簡體編輯框中,存檔就好了。

本站用的論壇規則如下:
「在這個論壇註冊是完全免費的!請仔細閱讀下列條款, 您必須接受以下的任何條款才能繼續註冊!
遵守台灣的各項有關法律以及網路一般規範。
請審慎評估一切資訊的可靠性和真實性,以及因而所衍生之後續行為可能產生之風險。
嚴禁發表張貼任何違反智慧財產權之資訊。
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導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責任。
互相尊重,遵守網路道德,嚴禁互相惡意攻擊,謾罵。
遵守發文規定,依版面性質貼文,相同文章不重覆張貼,轉貼文章時要尊重版權。
本站管理人員擁有一切管理權力。 」

後台的編輯框中是這樣子的:
引用:
<strong><font color="red">在這個論壇註冊是完全免費的!</font></strong><font color="blue">請仔細閱讀下列條款, 您必須<strong><font color="red">接受以下的任何條款</font></strong>才能繼續註冊!</font>
<ol>
<li>遵守台灣的各項有關法律以及網路一般規範。</li>
<li>請審慎評估一切資訊的可靠性和真實性,以及因而所衍生之後續行為可能產生之風險。</li>
<li>嚴禁發表張貼任何違反智慧財產權之資訊。</li>
<li>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導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責任。</li>
<li>互相尊重,遵守網路道德,嚴禁互相惡意攻擊,謾罵。</li>
<li>遵守發文規定,依版面性質貼文,相同文章不重覆張貼,轉貼文章時要尊重版權。</li>
<li>本站管理人員擁有一切管理權力。</li>
</ol>
簡體編輯框則是:
引用:
<strong><font color="red">在这个论坛注册是完全免费的!</font></strong><font color="blue">请仔细阅读下列条款, 您必须<strong><font color="red">接受以下的任何条款</font></strong>才能继续注册!</font>
<ol>
<li>遵守台湾的各项有关法律以及网路一般规范。</li>
<li>请审慎评估一切资讯的可靠性和真实性,以及因而所衍生之後续行为可能产生之风险。</li>
<li>严禁发表张贴任何违反智慧财产权之资讯。</li>
<li>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li>
<li>互相尊重,遵守网路道德,严禁互相恶意攻击,谩骂。</li>
<li>遵守发文规定,依版面性质贴文,相同文章不重覆张贴,转贴文章时要尊重版权。</li>
<li>本站管理人员拥有一切管理权力。</li>
</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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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舊 2007-03-11, 05:35 AM
pcbug pcbug 目前離線
初級會員
 
註冊日期: 2007-03-11
文章: 1
預設

無意中在 Google 看到此篇文章,所以在此回應一下。

以上所提的繁體中文是小弟所修改的,小弟也是從等到官方中文分站釋出 3.6.5 才知道已經被放進去了。

繁體中文修正語系 釋出的地點是在 http://www.twvbb.com/
最新的版本也在那邊可以找到,官方所使用的應該是第三階段還是第四階段的版本。

最後的版本有修正關於兄所提的論壇規則,但是只有修正第一條。

原因是繁體中文不是只有台灣人在用,由於顧慮到了香港那邊的用戶,

所以已經改成:
遵守論壇當地 (台灣: 中華民國 / 香港: 香港特別行政區) 的各項相關法律法規。

至於第二條跟第三條並沒有修改,原因這兩條適用於絕大部分的論壇,不管是兩岸三地,
或是世界各地的論壇也好,除了特定用戶的論壇外,幾乎所有論壇都希望用戶遵守2及3
項條文。

當然,特定論壇除外。這並非是言論自由的問題,單純只是沒有人希望有人在自己的論壇
違背2 3 項條文,導致論壇管理或者紛爭又或著更嚴重的問題。

由於當初修改的本意就是要給「大家」使用的,並非以私人用途為首要,所以眾多的考量皆
是以大多數用戶為出發點。

最後,兄還是有提到個重點,就是每個站長在設定論壇時,本來就應該針對自己的論壇設下
最符合自己論壇的相關條文,並非一昧的使用其他人所定下的規則。


PS:小弟並非官方中文分站的人馬,小弟只是一個普通的 vBulletin 玩家。

話說應該是中文分站套用的太急,所以才能看到「中華民國」這四個字。
否則,這根本不可能會出現在 vBulletin 中國分站上。

等到被發現了,大概在下一個版本中就會被拿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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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舊 2007-03-11, 07:13 AM
哈啦 的頭像
哈啦 哈啦 目前離線
論壇管理員
 
註冊日期: 2005-12-25
文章: 2,892
Blog 文章: 1
預設

引用:
作者: pcbug 查看文章
無意中在 Google 看到此篇文章,所以在此回應一下。

以上所提的繁體中文是小弟所修改的,小弟也是從等到官方中文分站釋出 3.6.5 才知道已經被放進去了。
感謝您的說明和貢獻。

第二條我覺得都可以說得通(雖然在民主國家來說,國家安全是個十分模糊的東西,特別提它而不提其它例如禁止犯罪或者違反智慧財產權,比較像是極權國家會用的口吻 )。主要是第三條的文字,將宗教(雖然後面加上迷信,但應該可以注意到,它的宗教和迷信是分開的二個辭彙,也就是說迷信歸迷信,宗教歸宗教,基本上宗教就是禁止之列的。)和政治都列進去,這完全屬於信仰和言論自由的範疇,容或有每位站長各自的看法而禁止這樣那樣的討論,那是各位站長們自己的自由選擇,但把它直接放進default的條文中總是比較奇怪的。

當然這是見仁見智的看法,我只是提醒一下沒有注意到的站長們,可以注意一下自己站上論壇規則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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