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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手機廣告 網路新金礦
【經濟日報/編譯劉道捷/道瓊社紐約十九日電】 2007.01.20 02:54 am
行動廣告公司(AdMob Inc.)去年1月創立,一年後,就分銷了將近10億次的手機螢幕廣告,不但獲得著名創投基金資助,也吸引雅虎與Google旗下YouTube公司的人才投效,顯示手機廣告將引發下一波的網路淘金潮。 行動廣告公司創辦人、29歲的哈姆伊指出,目前全世界使用中的手機有20億支,科技業龍頭和新秀都急於找出方法,從手機廣告中賺錢。 美國人還不流行手機上網,但根據M韻律公司(M:Metrics)的資料,美國大約有15%手機用戶透過手機上網,看娛樂節目、新聞和其他網站。這樣上網跟用電腦上網類似,只是為手機螢幕而設的網站比較少,這類網站的版主有不少觀眾,廣告主也急於接觸這類熟悉科技的年輕顧客,樂於在手機螢幕上大作廣告。 想打廣告的廣告主需要能夠作手機廣告的公司協助掌握相關科技,以便順利在手機上打廣告;有廣告版面的網站版主通常比較喜歡找仲介公司,比較不願意自己去找可能的廣告主。行動廣告和另一家叫第三螢幕媒體(Third Screen Media)的公司就成了網站和廣告主間的仲介。 除了後起之秀,很多比較大的公司也希望從手機廣告中獲利,Google和史普林特、AT&T、伏得風等行動通訊公司都有類似的業務部門,可能威脅後起之秀。 而且行動電話業者另有優勢,深入了解顧客的所在地、購物習慣和用手機上網的行為,可以用來打針對特定顧客所做的廣告,但因為科技與隱私權問題,行動電話業者現在還不能利用這種優勢。 行動電話科技日新月異,已經把手機變成小型的掌上電腦,使手機廣告變成可行。但有一些業者認為,用這麼目標明確的方式打廣告,是絕佳的廣告方法,問題是還不知道把手機看成私人財產的用戶是否能夠容忍手機廣告。 根據研究業者資訊電信媒體公司(Informa Telecoms and Media)的估計,全球去年花在行動電話上的廣告費為8.71億美元,大部分花在文字簡訊上。 增你智最佳媒體公司(ZenithOptimedia)估計,去年全球網際網路廣告支出大約為240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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