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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與文明 台灣,「超」危險國家
【聯合報/丘為君/東海大學歷史系教授(台中市)】 2006.11.22 03:41 am
台中市長胡志強及其夫人邵曉鈴女士遭逢重大車禍,令人震驚難過。 在台灣,這十年來的道路交通事故死傷人數,已經與刑事案件發生率,並列為突出的社會指標。依據行政院主計處統計,一九九六年時,道路交通事故死傷人數為五九二九人,二千年時劇升為七○二八三人,此後一路飆高,每年以兩位數字以上成長率增長,去年已到二○五九八一人。台灣去年平均每一千人就有九人有過車禍傷亡經驗。 對照我們的鄰近國家,可以看到不同的現象。中國大陸,過去幾年,隨著經濟力的大幅改善、公路的快速增建,與自由旅行的願望增強,交通事故也水漲船高,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數超過十萬人,居世界第一。每五分鐘就有一人喪身輪下,每一分鐘就有一人因為交通事故而傷殘。無怪乎世界衛生組織報告說,對駕駛人與行人而言,中國是世界上最危險的國家之一。台灣人到過中國大陸,對其交通狀況應該都「印象深刻」。 但香港與日本卻是模範生。香港車多路少為世人所熟知。但去過香港的台灣遊客一定注意到,香港汽車駕駛人的高守法意識,與具有高效率的交通警察,使這個城市儘管交通繁忙,但卻不至於雜亂難耐。因此,香港作為世界上交通密度最高的城市之一,卻是交通安全最高的大都會之一,每千人的交通意外死亡率僅為零點零二三。 日本汽車駕駛人的守法意識,比香港人恐怕更有過之無不及。我們在日本可以發現,當紅燈出現時,駕駛人絕少將汽車開上或接近斑馬線;而這正是我們習以為常、見怪不怪的家常便飯。日本是汽車王國,擁有車輛八千萬輛。一九七○年當日本經濟邁向高峰時,交通事故死亡人數超過一萬六千人。過去幾年來,卻與台灣經驗相反,交通事故死亡率連續下降。去年已經降到六八七一人,創下四十九年來新低。 根據報導,邵曉鈴女士車禍的肇事者,是由外側路肩不當超車。在西方或日本,高速路上的超車倫理,不論是兩線道或三線道,都是從(最)內側超車。除非是塞車,否則當後車接近時,在前方的車輛一定需讓開,讓後車先行。 台灣則至今未全面建立如此的駕駛倫理。駕駛人習慣佔住左側的內線(可能是想避開外線的大卡車或大型遊覽車),導致超車者被迫、以及最後變成習慣性地從右側超車。台灣的高速路駕駛人多半是不體貼他人的,也不太看後視鏡,因此當自己佔住內線行駛,通常無視於後面的來車,即便是這些後車向其閃燈,或甚至按喇叭。 台灣交通事故之多,自然不能簡化為右側超車問題。台灣的交通問題,也不全然在於形式的、規範意義的法律,而在於作為文明表徵的公民內心。交通事故是現代科技文明的副產品。台灣人迷信物質成就,以為追求外在的經濟富裕就是達成文明人的使命。這種外向的生命觀恐怕需要加以反省與調整。我們的主政者,或許在「經濟成長神話」之外,需要慢下腳步思考一下:建立具有現代內涵的道德倫理,也是台灣邁向文明國度不可或缺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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