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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設 [轉貼]94.com真能将网络维权进行到底?

作者:赵福军出处:天极网[ 2006-12-08 09:50 ]摘要:对网民的这些收益分配到底是什么性质?对作为流氓受害人的补偿金还是别的?

反流氓软件联盟横空出世,是今年互联网业界的一件大事,不光是因为抢夺了众多国内核心知名网络公司的“奶酪”,更重要的是鼓动起了全国网民自发维权、抵制网络违法不良行为的意志与勇气,但自反流氓软件联盟发起的首轮诉讼败诉之后,其行为的初始动机再次遭遇质疑,网民甚至有被集体无意识愚弄的感觉,而今94.com(九四网维)公司的成立,更是将这种质疑自发推向了高潮。

  今日,一直以民间身份出现的中国反流氓软件联盟正式宣布成立实体公司“九四网维”。公司的主要目的从单纯的反流氓软件,扩大到反网络非法广告、反电子商务欺诈,以及著作权保护。“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网络上的315。”该机构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新公司将以对流氓软件认证作为盈利的方式。“认证将是最重要的收入来源,盈利只是为了使机构能够正常运转。”

  从网络民间自发公益组织,到如今的经营性公司,反流氓软件联盟的一路成长,绝对算得上成功的经典营销案例,但其前途却甚令笔者担心。首先,公司就是公司,即使挂再多的专家,涂抹再多的第三方角色之粉,都扭转不了赢利目的属性;其次,“在公司法下运营的NGO(非盈利组织)”,这样的话还是少提点,在当今的体制下,是不可能出现纯粹的NGO,何况还是在公司法体制下的;再次,“九四网维”不是工商局,不是国家执法机关,因此还没有权力动不动就代表网民反这、反那,在没有授权的前提下,他只能代表自己;复次,通过认证来作为收入来源,这是非常危险的方法,谁赋予你权力来认证谁是流氓、谁涉嫌欺诈、谁是非法广告的权力?商业公司永远都不可能成为居中裁判的法官,当认证与金钱挂钩的时候,还会再中立吗?认证不好反而会惹上一身的官司;最后,反流氓软件还没丝毫实质性成效,又大张旗鼓的扩充反对范围,不过是重复反流的老路径,只不过用着新的眼球聚焦点罢了。

  面对“反流氓软件联盟以公司形式运作存在商业利益”的质疑,该联盟发起人董海平称,“我们是一个非赢利的公司,股东来自各个单位,受托持有公司股份,同时指定收益分配人为注册网友。股东虽然持有股份,但没有任何的收益和分配权利,只负责监督公司是否按非赢利模式运作。”收益分配人为注册网友?如何分配,首先注册网友是否必须实名认证?什么样的网民才算具有收益分配资格的网民?其次,如何分配,又能有多少收益用来分配?最后,对网民的这些收益分配到底是什么性质?对作为流氓受害人的补偿金还是别的?总之,反流氓软件联盟至少从启蒙意义上鼓励了网民维权,但如今的94.com(九四网维)真能将网络维权进行到底吗?却越发值得让人怀疑。94—九四—救世,这样的衍生意义虽好,但却终究不会成为网络虚拟世界的救世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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