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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7-01-22, 12: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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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設 [轉貼]數位之牆》廣告聯盟市場觀察

【數位之牆/黃芳宇】 2007.01.22 11:43 am

◎LinkExchange首次利用個人站長營利

1997年前後,網際網路上出現一家創意企業,叫做LinkExcgange。當年由於網路高速發展帶來大量的個人網頁,人們隨便找個大型網站註冊帳號就可以放上自己的網頁,然而網頁做完了卻沒有宣傳的管道。

LinkExchange提供了這些個人網頁或網站的站長們一個宣傳的管道。站長們自己設計橫幅廣告(Banner Ads)圖片上傳到LinkExchange,然後獲取一組程式碼加在自己的個人網頁上。

這個程式碼會隨著網頁被訪客讀取時,顯示其他個人網頁的廣告圖片。你的網頁每幫別人顯示三次廣告,你的自己的廣告圖片會在別人的網頁上出現一次。這就是連結交換(Link Exchange )的精神。

然而,上述的交換方式看起來怪怪的。我幫別人打廣告三次,理論上別人也應該幫我打三次廣告才會扯平,怎麼會只能獲得一次的機會?原來,不見了的廣告機會,LinkExchange拿去賣給真正的廣告主了。

這間公司後來在1998年以美金 2.5億賣給微軟。前陣子有個朋友寫信來,說有個前所未見的Idea可以創業。一瞧,發現「前所未見的Idea 」正是10年前LinkExchange幹過的事,只是把個人網頁換成Blog而已。

◎廣告聯盟替Blogger 帶來收入

在LinkExchange的模式下,個人網頁(或者個人網站,或者Blog)的經營者(站長,或者Blogger )是無法從這樣的交換行為中獲利的。相較之下,廣告聯盟的商業模式就比較直接。

經營者向廣告聯盟申請加入,在自己網頁或Blog上放程式碼,當頁面被顯示時就帶出廣告。早年依照廣告被顯示次數(CPM )經營者可以收到廣告分成,目前絕大部分則是依廣告被點次數(CPC )來分成。

說到廣告聯盟經營者,最重量級的要算Google Adsense了。對於希望透過寫Blog還能有點收入的人來說,還有微軟AD Center 及Yahoo!的 Publisher Network 可期待。但目前都還未正式開放或僅限美國地區。

然而,隨著個人Blogger 越來越多,這樣的市場也越來越具有想像空間。在美國地區隨便一搜,就可以找到許多廣告聯盟的經營者。其中不乏10年前就已經存在的老網路公司,也有新興的參與者。

從廣告的呈現方式而言,一般來說可分為圖片廣告以及文字廣告。而自Google出現之後,文字廣告越來越成為主流。由於技術上能做到廣告內容與網頁內容相關,廣告的點擊率也比傳統圖片廣告高很多。

◎內文式廣告的出現

然而,這些廣告方式大部分都是選在網頁的某個位置上呈現。新興的廣告呈現方式則是直接在網頁的文字上加入廣告連結。比如說,某篇文章談到數位相機,那麼數位相機這四個字就會自動被加入連結。

這種廣告稱為「內文式廣告」(In-Text Advertising )。當Mouse 移到這些關鍵字上,不必點擊就會拉下一個小畫面的廣告。有的會出現文字廣告,有的會直接播放一段影片,此稱為焦點廣告曝光。

廣告計價方式很特殊,每當廣告曝光時,不管讀者有沒有點擊,廣告主就須付費,而加入此種廣告聯盟的網站主或Blogger 也能分成。或許是因為新鮮,廣告曝光率意外的高。(有趣的是,點擊率一般。)

目前美國專事內文式廣告較知名的業者例如Vibrant Media ,其他比較老牌的業者例如ValueClick以及新興業者也都醞釀推出,而在台灣目前則有DotMore 廣告,在中國大陸則有Vogate.com。

由於內文式廣告是夾在文字上,因此若文章沒提到「數位相機」,跟數位相機有關的廣告就不會出現。這對Blogger 來說會變成不固定收入,而如果要讓廣告出現多些,寫作方式可能要調整,是有點彆扭。

◎以佣金為基礎的廣告聯盟

除了「依廣告顯示次數分成」「依廣告被點次數分成」以外,以佣金為基礎的分成方式也有。換言之廣告被播放或被點擊Blogger 都拿不到錢,只有因此讓廣告主成功售出商品,才能分到錢。

當然這難度很高,因此能分到的錢也比其他廣告方式要高很多。一般而言要看廣告主的產業,有的產業可以給到銷售額的 60%,有的只有 15%,有的只要點擊廣告過去的人成功註冊會員就給錢(稱為Lead)。

此種稱為Affiliate Program 或者Commision Based 的廣告方式,對廣告主來說吸引力非常大,因為只有商品銷售出去才分錢給Blogger ,而這些廣告主本來就有編列銷售佣金的預算了,花這些錢很捨得。

目前美國此類廣告聯盟中,Commission Junction 是運作較成熟的。 Blogger 加入以後,可以自由從成千上百個廣告主中挑選,看要幫誰打廣告。廣告呈現方式也很多元,從圖片到文字廣告都有,自己挑。

這種廣告聯盟形成熱鬧的交易市集。各式商品等你挑,你會有各種策略,例如鎖定銷售利潤或者鎖定銷售量等。廣告主也盡力釋出各種條件討好Blogger ,例如比同業更高的佣金。總之,是個熱鬧的市集。

◎文字使用人口決定市場形態

本文提到的業者都在美國,他們基本上不接受英文以外的網站,個人網頁或Blog。除了因為廣告主希望鎖定英語系讀者外,也顯示出另外一種市場風貌:大陸型國家才可能出現廣告交易市集。

廣告聯盟是運用大量個人來吸引廣告主購買廣告的生意,而基於預算或品牌考量,刊登此類廣告的是以中小型企業為主。當兩者數量眾多時,廣告聯盟就可能抽取單筆金額較低但交易數量龐大的佣金而存活。

在美國或中國大陸,廣告聯盟的生意蓬勃發展即根基於上述情況。而島嶼型經濟體例如台灣,由於腹地較小使用繁體中文人口較少,廣告聯盟的發展會傾向從大型廣告主產生營收。

換言之,大陸型的廣告聯盟市場會出現眾多比較偏向 C2C模式的業者彼此競爭,而島嶼型的廣告聯盟市場則會產生為數不多的業者,以爭取大型廣告主的預算為利潤來源。

使用哪種文字的人口數量,基本上決定了市場型態,當然也決定了一個地區的Blogger有多少人能只靠廣告就賺錢。現在看起來,要辭掉工作專心寫Blog賺錢養活自己,只有在大陸型市場上少數人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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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舊 2007-01-22, 12:59 PM
哈啦 的頭像
哈啦 哈啦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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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顯示出另外一種市場風貌:大陸型國家才可能出現廣告交易市集。
看起來對我們台灣的站長而言似乎蠻悲觀的 ,也就是說我們如果繼續用繁體中文針對台灣而做網站,那註定是無法靠廣告過活了。也就是說,要嘛就完全商業化,和開公司一樣去建一個商業型網站,要嘛就做個個人「小」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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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舊 2007-01-22, 03:05 PM
kamlin kamlin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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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底,網路廣告商DoubleClick和24/7 Media(現為24/7 Real Media)曾進軍台灣
但是似乎沒多久就退出了

前一陣子和一個朋友談到Affiliate Program
他很驚訝說:「那些外國人明明知道你可以抽佣,依然點你的廣告去買商品喔?真是太難想像了,我才不會去點咧。」
也許一個人在某網站BANNER上看到喜歡的商品,他寧願去購物網站或網拍搜尋該商品然後購買,也不願意直接點廣告去買,而兩者的售價幾乎是沒有差距的。
我想就是因為「我不爽讓你賺」的心態,所以廣告效益不好,廣告主撤廣告,廣告商沒飯吃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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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舊 2007-01-22, 03:42 PM
哈啦 的頭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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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amlin 查看文章
前一陣子和一個朋友談到Affiliate Program
他很驚訝說:「那些外國人明明知道你可以抽佣,依然點你的廣告去買商品喔?真是太難想像了,我才不會去點咧。」
也許一個人在某網站BANNER上看到喜歡的商品,他寧願去購物網站或網拍搜尋該商品然後購買,也不願意直接點廣告去買,而兩者的售價幾乎是沒有差距的。
我想就是因為「我不爽讓你賺」的心態,所以廣告效益不好,廣告主撤廣告,廣告商沒飯吃就走了。

哈哈,你這真是說得太對了。我觀察了好幾年,發現華人特別不喜歡點人家的廣告,原因很簡單,就是不爽讓你因我而賺到,兩岸的華人都一樣。
而老外則不然,他們視給人commission或者報酬是天經地義的事,也是商業的運行原則,如果沒有這一個動力,那大家都不要做生意了。
以前就有在網上遇到一個老外,只因我看他註冊的一些domain name實在不怎麼樣,就主動推薦他註一些我覺得不錯的domain name,結果他去註冊後寫信感謝我,並說要將給我相當於註冊費的一半的錢當成謝禮,我從沒遇過這種事,就告訴他不用了。
後來我又推薦他第二次,他一樣來信要謝我,我就試著把地址給他,結果他真的如約寄來一張美金支票!我們覺得不可議,但老外卻認為這是你提供他服務(尤其是無形的腦力服務)應得的報酬。

後來我告訴他,這個網址註冊商有提供commission,這樣吧,他不必直接再額外寄謝金給我,我去參加那個註冊商的佣金計畫,就是commission junction的廣告商之一,他以後只要點我的廣告過去就可以,我就可以獲得他通過我這裡註冊費用的20%,但這是由註冊商付給我的,他不必再花錢謝我。結果我在那一年靠這個小賺了一點 ,從此讓我對commission有更深一層的認識。

但很不幸的,我發現如果這些商品面對的是華人客層,那就甭提了,你會發現點擊很高,但轉化為購買力的幾近於零。

我還看過許多次例子,就在一些論壇上,有些版友在提供大家一些例如註冊網址或虛擬主機的網站時,會直接貼上有他參加佣金計畫的鏈結網址,有的會明說這是有廣告計劃的,有的則不明講,但無論哪一種,明眼人大概一看就知道這是有佣金可拿的鏈結,結果是大多數人雖然還是跑去他推薦的網站去購買了,但他卻一毛錢也拿不到,因為大家都寧願自己打網址過去。

這是什麼樣的心態呢?你就算點過去讓人賺佣金也沒要你多付一毛錢,你就算不給人賺到佣金,你也沒少付一毛錢,但就是下意識裡不爽點別人的commission affiliate鏈結過去。
我覺得這是華人一種很深的民族性,換句白話來說: 「見不得別人好」,大陸又稱之為「紅眼症」。只是表現出來的程度和反應的面向未盡相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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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舊 2007-02-08, 04:25 AM
Paul Paul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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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kamlin 查看文章
1999年底,網路廣告商DoubleClick和24/7 Media(現為24/7 Real Media)曾進軍台灣
但是似乎沒多久就退出了

前一陣子和一個朋友談到Affiliate Program
他很驚訝說:「那些外國人明明知道你可以抽佣,依然點你的廣告去買商品喔?真是太難想像了,我才不會去點咧。」
也許一個人在某網站BANNER上看到喜歡的商品,他寧願去購物網站或網拍搜尋該商品然後購買,也不願意直接點廣告去買,而兩者的售價幾乎是沒有差距的。
我想就是因為「我不爽讓你賺」的心態,所以廣告效益不好,廣告主撤廣告,廣告商沒飯吃就走了。
樓上的兩位講的非常好 ,有深度哦

互聯網的氛圍不同 不過因為網絡是無界的 大家做英文網站也可以啊

很多國內的朋友從事國外的項目的 多數是美國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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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舊 2007-01-22, 07:52 PM
pjhuang pjhuang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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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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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這麼悲觀。誠實地主動要求,請讀者經過連結買書,效果還不算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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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舊 2007-01-22, 09:49 PM
蘋果咬一口 蘋果咬一口 目前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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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設 [經驗]我覺得個人網站在台灣確實很難賺到錢

重點是「要賺到足夠謀生的錢」這一句,
我個人參加了不少的廣告連結,
包括那家古老的linkexchange,
我覺得一方面中文使用者在網路上確實是小眾,
而廣告連結無論哪一種抽成方式,
最重要的是流量必須很大才有可能賺到錢,
流量太小根本就不可能,
另方面來說,
華人的確不太愛從別人網頁的廣告連結過去買東西,
這的確是事實,

以台灣目前的個人網站或部落格,
最大的問題都在流量太小,
想靠網路廣告賺錢真的非常、非常不容易,
結果可想而知,
做網頁或寫部落格的人,賺不到錢,只能以「業餘」方式來做,
一旦忙碌起來,或有經濟壓力時,比方年底得加班什麼的,
他就不可能分太多心力在網站或部落格上,
所以這些網站或部落格也就只能呈現「業餘」的水準,
而這也就讓來的網友覺得這個網站或部落格的內容只是一般,
甚至會讓網友流失,
而流量變少,也會讓站長或部落格的作者更失去信心,
惡性循環的結果,就是台灣目前的樣子,
大部份的個人網站或部落格,
都可以用李清照的名句形容「尋尋覓覓,冷冷清清,悽悽慘慘戚戚」,

如果全要靠商業網站,
台灣的網路業是不可能繁榮的,
因為網路的最大特色不就在於個人與個人之間快速直接的資訊交流嗎?
目前看,台灣的這股「資訊流」還一直只是一條很淺很淺的小水溝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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