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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9-03-22, 11: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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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設

實行上有很大的困難,由此觀點立法還不如由ISP端做控管
假設我在非台灣管轄地區幫我的對手公司廣發垃圾廣告郵件,就算沒有辨法讓對手受罰
也會讓對手為了應付想由此謀益的人疲於奔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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