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有所謂的時間優勢,早點做就是比人家領先,後來者通常要花比前面更大的成本或籌碼才能追上,就算追上也只是瓜分市場。
所以當初yahoo併kimo比較聰明,發現幹不掉對手,直接併購最大對手,也免了瓜分市場。
只是好像總會有例外,美國google似乎是異數,後來居上幹掉美國yahoo。
如果fafafa或wiwi直接併購104會不會比較簡單啊?畢竟現在104也上櫃了..
同樣號召人入資,直接說是為了籌資併購104,說不定還比較簡單..也免了市場又被瓜分
市面上太多家人力銀行,就跟現在台灣有太多銀行一樣,不見得是好事,太多和尚沒水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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